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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化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

内容来源:系统管理员发表时间:2017-07-14 17:20:00浏览量:
 

2017年,全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80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24号)、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〔2017〕—27)精神,紧紧围绕委、政府关于做好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,进一步落实公开任务,加大公开力度,扩大公众参与,全面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“五公开”,切实增强公开实效。

一、围绕“稳增长”推进政务公开

(一)加强预期引导。

1.围绕财政、金融和就业创业政策,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、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、依据、目标任务、涉及范围,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,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主体。按月公开全财政收支情况,主动解读特殊时点的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,预判财政收入走势,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。发布就业创业数据,宣传就业创业帮扶举措,帮助政策受惠对象用好用足政策。2.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,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,及时解疑释惑,澄清事实,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。3.做好统计月报、统计公报、统计年鉴等发布工作,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,增加反映质量、效益、结构、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,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。4.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、政策文件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,促进政策落地生根。

(二)推进减税、降费、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。

1.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,以及促进创业创新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,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、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,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足用好。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、降低物流成本、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,扩大传播范围,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、享受实惠。2.在网站集中展示、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,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。及时在网站集中发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。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。3.适时公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,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。

(三)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。1.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、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明确公开的主体、范围、程序等。围绕重大水利工程、现代农业、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,做好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和实施过程信息公开。2.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,统一发布依法应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、资格审查信息、交易过程信息、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,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、网络化、标准化。

(四)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信息公开。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项目进展等信息,做好项目准备、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,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、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,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,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。

二、围绕“促改革”推进政务公开

(一)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信息公开。1.以清单管理助推减权放权,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以清单形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开,2017年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“综合清单+专项清单”公开管理体系。深化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公开工作,根据权责事项取消、承接情况动态调整,实时更新。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监管清单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、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投产业目录清单、企业收费和罚没清单。推进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公开,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明确抽查依据、主体、内容、方式等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。2.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、安全生产监管清单等的研究制定工作,确保201712月底前全部公布实施。3.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、废止、失效等情况,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。

(二)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指导意见,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,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、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。20179月底前,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、实施清单、编码等规范完善工作,并向社会集中全面公开。201711月底前,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,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通知公告、办事指南、审查细则、常见问题、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,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、机构名录等信息,并实行动态调整,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。

(三)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。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,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。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,深入解读承包土地“三权分置”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、农业补贴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、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,通过编印操作手册、组织专题培训、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,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、听得懂。推动乡镇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,方便农民群众知情、参与和监督。

(四)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。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、操作办法、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,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,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。公开政府债务种类、规模、机构和使用、偿还等情况,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。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,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,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、部门预决算,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,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。

三、围绕“调结构”推进政务公开

(一)推进发展新产业、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。加大支持创业创新、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、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,及时发布典型经验做法,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。制定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,要通过征求意见、听证座谈、咨询协商等方式,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,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。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、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,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。

(二)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。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,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、体育健身、医养结合、健康管理、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,引导消费升级。推进产品质量 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机制的运行。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,公开质量违法行为处罚结果、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,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。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。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。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、虚假广告、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。

、围绕“防风险”推进政务公开

(一)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、银行信贷、企业投资负债、金融市场运行、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,针对误读、曲解、不实等情况,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,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。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,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、市场禁入决定、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审批和监管措施,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。

(二)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、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,做好对差别化信贷、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,正确引导社会舆论,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,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,防止虚假宣传、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。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,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。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、出让公告、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,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

(三)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。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,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。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,公开常规检查执法、暗查暗访、突击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。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“黑名单”制度,并向社会公布。  

、增强政务公开实效

(一)全面落实“五公开”工作机制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80号)要求,年内完成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公开即“五公开”融入办文办会程序、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,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,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,对涉及公共利益、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,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,接受群众监督。

(二)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。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,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“第一新闻发言人”和“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”的职责,带头解读政策,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,传递权威信息。按照“谁起草、谁解读 ”的原则,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、解读材料同步组织、同步审签、同步部署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要求,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,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。严格执行特别重大、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、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,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,确保回应不超时、内容不敷衍。

(三)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,做好日常监测。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,明确开办主体责任,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,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,切实解决更新慢、“雷人雷语”、无序发声、敷衍了事等问题。

(四)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,推进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,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,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,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;规范答复形式,对申请人权利义务造成影响的,要明示救济渠道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分析,及时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等方面问题,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,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按照本要点要求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,并报政府办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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